市法院积极部署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3-11-14 10:5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本网讯 11月13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组织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讨论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热点,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一致认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中国的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催人奋进,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公报精神,坚持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刘太平就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深刻认识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要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文件,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通过个人自学和办宣传栏、召开支部会议、部门会议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使会议精神入脑入心。三是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密切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用会议精神指导审判工作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需求。要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要通过学习使得干警的大局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努力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平安咸宁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