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者,并不局限于三尺讲台,传人道理,授人技业,解人困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各行各业,人生的各个阶段,总有人担当着“老师”的任务,扮演着“老师”的角色。
在法院,也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以自己的言行为黑板,以自己的精神为戒尺。以最朴素的“传帮带”,通过年轻干警导师制将法院杂如一天星斗的审执业务、勤恳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平公正的审执心态,春风化雨、薪火相传。私下里,青年法官助理称他们为“师傅”。
7月29日,咸宁中院召开导师制座谈会,“前浪”“后浪”齐聚一堂,师徒共话成长。一起来看看导师与徒弟的对话!
“拼命三郎”带出小“拼命三郎”
前浪
师傅:汪波(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导师制有利于法院人才梯队建设,有利于法治精神的传承,对于法院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是陈菁同志的结对导师,这一年来,我欣喜地看到了她的成长与进步。她的调研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较强,加之勤奋踏实,爱岗敬业,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
建议下一步继续深化导师制,扩大规模,吸纳更多的优秀法官作为导师,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官助理。同时,年轻干警相互之间要多交流学习,共同成长。
后浪
徒弟:陈菁(市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
在这将近一年的培养时间里,我跟随我的导师汪院长参与审理了胡某故意杀人案、杨某等人贩毒案等重大案件,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业务信息,业务能力、综合文字能力、抗压能力有显著提升,获得了2019年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荣誉。
最大的感受就是师傅的敬业和担当。汪院长当时的工作量非常大,还承担了庭内几乎所有报请案件的审理工作,这类案件案情一般都比较复杂而且程序繁琐,汪院长总是把最难的任务留给自己,身先士卒,为庭内所有干部都做了榜样,我也深受感染,主动做好各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第二个感受就是注重学习和积累。只要有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汪院长都会在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并安排庭内传阅学习,指导我们如何运用实践。他对刑事审判中法律政策的把握、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审判程序和法律文书的规范化等都有独到的见解,对于我的调研文章,汪院长提了许多中肯意见。我感觉到思维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做到思维敏捷、条理清晰,平时不多看多想多留心是难以实现的。现在,我又捡起来摘抄的习惯,做个日常的有心人,朝着师傅的方向努力。
第三个感受就是汪院长的理性平和。不仅体现在平时为人处世态度谦和,更体现在案件处理的态度上。汪院长不管多忙,对承办的案件一定会参与提讯阅卷,自己接触被告人,一方面对案件有更直观的感受,可以就案件的关键事实进行确认,不论对面的人是穷凶极恶还是胡搅蛮缠,他的提讯风格和庭审风格一样,都是理性平和,让人信服的。我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这种以静制动的沟通方式,努力克服急躁情绪,深呼吸沉住气,正确应对和解决问题。
师傅身上宝藏本领太多,我学到的只是九牛一毛,还有太多功课需要潜心学习,希望能有更多时间跟随汪院长学习,更好地提升综合素质,为法院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传承的力量,并不只是传承载体的机械传播与延续,而在于传承精神本身,守护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当仁不让的责任担当、倾囊相授的无私奉献,才会有代代相传、薪火不灭的传承,感谢你们,一代又一代,法官师傅。
而法院青年干警们,你们心里有火,眼里有光,你们是法院的未来,期待你们借助“导师制”,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不断奔涌吧,法院的“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