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崇阳县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机制,三天时间成功化解26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0年,崇阳县26户业主先后与该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该房地产公司未按期交房。2022年1月19日,26户业主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崇阳县法院,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
面对这批调解难度大、对立情绪严重的群体性案件,崇阳县法院高度重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征得同意后立即委托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法院共同调解。
立案当天,在该院主持下,案件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共同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业主代表情绪,给出合理建议。1月21日,经过县法院和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三天的共同努力,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至此,该26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定分止争,快速高效结案,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减轻了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