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北高院举行全省法院“清廉文化”诗歌朗诵会暨诗歌创作大赛,咸宁法院多个作品获奖。
诗歌朗诵特等奖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朗诵节目《不朽》以全场最高分95.63分荣获本次比赛特等奖。
诗歌创作大赛
一等奖
《守望金黄麦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亚姿
二等奖
《月光下的沉浮》 ——咸安区人民法院 罗婉
三等奖
《江城子·夜观烟火有感》——通山县人民法院 王啸
《你是清风》——咸安区人民法院 张怡
优秀奖
《有这么一些人》——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灿
此次湖北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清廉文化”诗歌朗诵会暨诗歌创作大赛,旨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唱响清廉之音,喜迎伟大祖国74华诞。
接受任务后,咸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安排政治部等部门迅速落实,认真组织筹备。作品以欧震的诗歌《不朽》为蓝本,结合清廉主题和法院工作实际,经过多轮修改完善。
为了不耽误工作,参赛干警李静、冯琳、熊雯、王亚姿等干警利用中午和周末的空余时间进行训练,对朗诵感情与技巧、肢体语言、视频配乐、舞台调度等各处细节反复打磨,最终在比赛现场将作品完美呈现,现场掌声雷动好评如潮。
参加诗歌创作的干警们以字为刃、以笔为剑,在诗歌中诉说自己的法律信仰和对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既豪情万丈又诗情画意,获评委纷纷点赞。
干警们或以诵寄情或以诗言志,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凝聚着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是全市法院切实加强“法润桂乡”文化建设的生动注脚,也突出体现了咸宁法院干警围绕“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的目标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