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庭审评查东风 促审判质量提升

--------市中院民一庭积极开展“三评查”活动

2012-07-16 16:13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6月4日上午九时整,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湖北咸宁凤凰紫禁城娱乐有限公司侵犯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傅明率庭审评查小组成员到庭观摩。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庭审程序,仪表端庄,语言流畅,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力争科学驾驭庭审,使庭审完整有序,论证说理充分。旁听席上,评查小组成员全神贯注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并不时对照手中的评查标准作记录。经过一个多小时开庭审理,审判长敲响了闭庭的法槌。庭审结束后,评查小组立即碰头磋商,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合议庭,在给予庭审活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和应改进的地方,并依据《庭审观摩评分标准》,对本次庭审质量进行量化打分。

自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三评查”活动以来,市中院民一庭推出了以下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庭长带头作好表率作用。通过开好示范庭和庭审评查,总结经验,完善不足,为今后其他同志开好观摩庭打好基础。

二是全员参与抓整改提高。该庭所有审判人员在6月11日前,均开一个公开观摩庭,通过认真整改庭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达到堵漏洞、纠瑕疵的目的。

三是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完善了庭审笔录格式,新制定的庭审笔录格式更加科学,操作更加具体。在法庭调查阶段,将法庭调查细分为当庭陈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每一流程环环相扣,使庭审调查更加科学规范;在法庭辩论前,要求合议庭必须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引导双方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在辩论结束时,要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四是履行诉讼风险提示告知义务。该庭制作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庭前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通过此举,既能使庭审更为简洁、明了,不流于形式,又能使当事人明确诉讼中的风险、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