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上诉申请再审,法官巧解矛盾

2018-07-06 11:0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近日,市中院立案研究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未上诉欲申请再审案件。

原告湖北某公司与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6日由嘉鱼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双方均未上诉。而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遂向嘉鱼法院申请执行,嘉鱼法院立案后依法冻结了李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李某某遂到市中院申请再审,要求依法撤销嘉鱼法院一审判决。

2018年5月29日,我院立案研究审判团队立案审查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结合本案实际,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积极调解,该公司终于作出了让步,表示只要李某某及时交付剩余货款,不要逾期利息及罚息。庭后,主审法官通过电话继续与李某某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李某某将剩余欠款自动履行完毕。该公司遂向嘉鱼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嘉鱼法院执行案件结案。后李某某向市中院申请撤回再审审查。现两案均以结案。

由于主审法官积极调解,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