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市中院、咸安区法院派驻市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精神,围绕新形势新目标,研究谋划好新一年工作。
据悉,市人民调解中心运行五个月来,两级法院法官工作室全体人员克服各种困难,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工作势头良好,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等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今年年初,省高院印发《2020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将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经验向全省推广,提出推行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融合解纷资源、开展诉源治理”的多元解纷模式,依靠党委整合社会资源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
就如何发挥好人民调解中心在“后疫情阶段”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刘莉指出,结合省高院文件精神和法官工作室职责,制定了2020年工作要点,一是坚持“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强化诉前调解工作。二是做好基层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将部分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三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分析预判“后疫情”时期案件类型、特点及调解工作的重难点,推进案件快审快结。四是规范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