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咸宁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及李静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会议。
刘太平院长强调,一是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全市法院要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武装头脑,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学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中院党组会决定下周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进一步学习和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民商事行政审判,更好的化解矛盾,维护经济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创新发展,为建设“平安咸宁”“法治咸宁”作出新的贡献。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做好法官入额后续工作,抓紧组建审判团队。进一步推动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审判机制、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量刑规范化、刑事速裁以及执行等工作改革举措的落地与深化。认真研究解决法官员额制、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从严治长,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营造清风清境清政,努力提气提神提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为做好法院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同时,要适应新形势和新环境,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适应新常态与新要求。(撰稿人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