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咸宁中院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谋划部署2012年工作,签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盛礼主持。
座谈会上,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武宣读了2011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法院院长汇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思路,并就加强审判管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做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维稳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分管院领导就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刘太平院长在会上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迅速调整工作部署,理清工作思路,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个结合”,实现“四大目标”。即突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能动司法、深化审判质量管理“三个重点”,紧密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三抓一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以及咸宁法院“作风建设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六大主题活动,实现服务大局促发展、转变作风树形象、为民司法惠民生、扎实工作创佳绩“四大目标”。
刘院长指出,2012年是个特殊年份,面对复杂的宏观形势,全市法院一是要政治敏锐,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更新观念,自觉服务于、服从于“五个咸宁”建设,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要认真摸排矛盾纠纷隐患,解决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一批久办未结的信访积案,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稳定工作。二是要敢抓敢管,彰显担当精神。院长、庭长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要求,签发法律文书之前,要认真阅卷,把好法律文书审签关。三是要把握重点,树立良好形象。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评估考核,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预防和杜绝错案。今年全市法院要主攻“瑕疵案”,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四是要突出特色,奋力争先进位。通过激发干警的“先”、“优”意识,推动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咸宁科学跨越发展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是要常怀敬畏之心,认真履职。要敬畏自然,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有所敬畏,才能做到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谨慎从事。要通过全方位的修炼,切实提高能动司法和服务大局水平,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图一:与会院长作交流发言
图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