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中院党组工作汇报

市委书记李建明等领导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16-09-19 10:3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本网讯  9月18日,咸宁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中院党组关于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全市法院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领导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会上,市委书记李建明指出,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十分重要,李静院长重要讲话对全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及做好下一步全省法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讲话站位高、针对性强,请市中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李建明书记认为,201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在办理大要案中锻炼了队伍,加强了能力建设,工作有特色有成绩,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咸宁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上半年工作推进有力、有效,市委对市中院党组的工作是肯定的,全市人民对法院工作是满意的;关于2016年下一步工作安排,市中院党组提出的思路很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李建明书记要求,市委要进一步加大对中院党组工作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中院工作的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帮助法院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支持法院更好地公正司法。李建明书记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切实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彰显咸宁法院系统的责任担当、工作水准,培育工作特色,不断开创咸宁法院工作新局面。关于市中院请求关心解决的两个具体问题,李建明书记指出,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研究、统筹解决,凡是中央、省委有政策的,市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指出,近年来法院工作成效显著,下一步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晖指出,市中院在新一届党组的领导下,在依法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代表院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作工作汇报,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承九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