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市中院《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27日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切实解决本院在综合管理、审判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法院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中院党组决定,2018年元月1日至2月15日,利用45天时间在本院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这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两级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咸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不断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各项机制,服务和保障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这是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需要。值此全市上下如火如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之际,市中院党组部署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旨在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通过自我完善,优化管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三)这是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需要。临近岁末,市中院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到六个县(市、区)法院及部分基层法庭调研,广泛听取了意见建议,了解到部分干警的现实困难和需求。为了充分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开展此项活动系民之所向、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小康咸宁、美丽咸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目的
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题,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找问题、补短板、明责任、强措施、争先进。发挥广大干警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协助院党组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专项活动中来,通过狠抓“三化改革”“八个聚力”,实现“一个争创”的目标。即:以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法院、全省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党务、政务、审务、督察扁平化,审判团队专业化,基层法庭中心化为依托;以从严管党治院、精细规范管理、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人民群众、提升司法能力、科技信息应用“八个聚力”为载体,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开创新局面。
四、工作要求
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要注重六个方面的结合。
一是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实践;二是要结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到对标看齐、落地落细;三是要结合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到贯彻落实、真抓实干;四是要与市县两级法院年终工作总结相结合,既要结合实际、补齐短板,又要做到上下联动、推进工作;五是要和市中院争创全省全国先进法院、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单位相结合;六是要结合近期查处的通山法院毛卫华、王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相关领导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事例,从中暴露出来的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力、严格公正司法不实、内部规范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组织广大干警开展讨论,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吸取深刻教训,反思问题存在的深层原因。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各项机制。
五、方法步骤
开展“贯彻落实十九大 我为法院献箴言”活动的方法步骤,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实现“两个为零”目标,即:干警违纪违法为零,执法办案安全事故为零,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一)召开支部座谈会(1月2日-7日)。市中院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实施方案》,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精细规范管理、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中心大局、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人民群众、提升司法能力、科技信息应用等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并作好记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鼓励干警发表谏言,集思广益。
(二)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月8日-9日左右)。市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院党组成员、审判专职委员、调研员、各部门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部分副职代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雇员制人员、聘用制人员、退休老干部等代表参会,听取代表的书面意见,由政治部、办公室、司行处、审管办、监察处结合各自职能工作范围,进行分类疏理。
(三)召开党组会议(1月10日-11日左右)。院党组在充分听取广大干警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出台相应措施,将2018年确定为“规范化管理年”,在开展专项活动期间,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组建审判团队,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实行党务、政务、审务、督察扁平化管理,分别成立党务办、政务办、审务办、督察办,调整充实有关人员,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结合干警特长及个人志愿,采取双向选择,确保人员配置更趋合理,工作质效更加完善。通过部门整合,充分挖掘潜力,实现两级法院管理“三化”,即:党务、政务扁平化,审判团队专业化,基层法庭中心化。
(四)分解任务,限时完成(1月12日-2月15日)。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针对暴露出来的工作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建章立制,充分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加强督察结果的应用。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此次活动,院党组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倪贵武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盛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军,党组成员、副院长甘正良、熊震、何炳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承九担任副组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工作,周承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金怀、王力、张宏、刘红梅、邱成府、金中华同志任副主任。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舍我其谁的精神状态,以善作善成的豪情气概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专项活动,使法院的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干警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司法作风明显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