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在崇阳县第三小学大白校区,一场由崇阳县法院白霓法庭精心策划的模拟法庭正在上演。本次模拟法庭以真实案例为蓝本,由原型案件审判团队与司法局指定的律师共同协作推进。
案例回顾
7岁的小轩独自在小区道路上骑行自行车,10岁的小帅从小轩左后方同向跑步。当小帅加速欲超越小轩并跨向道路右侧人行道时,小轩刹车不及,自行车前轮擦碰到小帅脚跟。小轩随后稳住自行车,而小帅摔倒受伤,导致外伤及一颗门牙根部折断,需取出断牙并种植新牙。事故全程被小区监控记录。双方家长在查看监控后产生争议,小帅家长因此起诉小轩家长,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我家小轩是直行,是你们家小帅自行撞上来的。现在反而要我们赔偿,这不合理。即使法院判决赔偿,我们也不服!”小轩的母亲情绪激动地说道。
“你家小轩年龄这么小,无人监护就独自骑行自行车,怎能毫无责任?是小轩未及时刹车导致撞到我家小帅。你们为何不该赔偿?”小帅的家长也针锋相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小轩未满12周岁,在小区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骑行,属于违法行为。小轩家长放任7岁的孩子独自在交通道路上骑行,极具风险。小帅在交通道路上奔跑,并斜穿自行车前方,亦有过错。建议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分摊损失。”承办法官在阐释法律后,向双方家长提出了调解建议。
经过一番耐心调解,案件以小轩家长现场赔偿小帅家长8000元告终。
重现法庭现场
经过技术处理的监控视频在模拟法庭现场播放,案件庭审、调解过程展现在一百余名小学生面前。庭审模拟结束后,法官与学生展开互动。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现场气氛活跃。
“小朋友们,这个案件对你们有什么启发吗?”
“有,未满十二岁不能在路上骑自行车……”
“很好,但还不够精确。不是不能骑,而是不能在交通道路上骑,可以在封闭场地,如小区内供居民活动的广场等地方骑行。明白了吗?”
“明白了……”
“那么,年满十二周岁在交通道路上骑自行车就一定安全吗?”
“不一定……”
“小朋友们真聪明。现在道路上车辆众多,即使大人骑行也不一定安全。年满十二周岁的小朋友也需在大人陪同下方可上路,你们同意吗?”
“同意,我们一定会遵守的……”
普法活动圆满落幕之后,法官与校长、教师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共同探讨了相关问题。学校方面已向监护人和家长发出了安全警示及温馨提示,致力于提升校园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下一步,白霓法庭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据悉,白霓法庭今年已积极举办46场送法进校园、进企业等多样化的普法活动,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