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主持召开2021年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县级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倪贵武同志指出,全市法院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工作要求,要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决做好贯彻落实。二是要紧密结合咸宁实际,全面开启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市中院要主抓、基层人民法院要担主责、基层人民法庭是主力,要强化三方责任抓落实。三是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和涉诉信访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要坚决做到“每日三问”,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院领导、中层正职要带头履职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