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荣获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陈 荣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四级高级法官
陈荣,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在刑事审判岗位坚守20余年,她以铁肩担正义、专业树标杆、柔情护民生,既是扫黑除恶战场上的“铿锵玫瑰”,又是刑事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还是呵护未成年人的“法官妈妈”。陈荣用忠诚与专业书写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精彩答卷。
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正是她初心不改、实干笃行的最佳见证:2014年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2016年获评咸宁市“最美女法官”;201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9年获评咸宁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有影响力人物”;2022年获评市直机关“十佳星级党员”勤奋学习之星荣誉;2025年获评全国“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扫黑除恶,亮剑显担当
陈荣冲在扫黑除恶最前沿,先后审理了金某等9人涉黑案、甘某等9人涉黑案、戚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面对王某某涉恶犯罪集团案这一“硬骨头”,陈荣针对被告人患肾衰竭的特殊情况,创新提出“医院病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方案,成功破解涉案人员羁押难题。
为了吃透案情,陈荣连续一个多月“白加黑”“5+2”阅卷,梳理近千份证据,写下20万字的阅卷笔录;在庭审中准确把握控辩双方争议,合理控制庭审节奏,确保庭审有序进行;即便腰椎颈椎剧痛,仍绑着护腰带写出3万余字优秀裁判文书。
同时,她积极指导基层法院高质效审结多起涉黑案件:程某某等18人涉黑案中,推动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做到零上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黄某某等15人涉黑案庭审直播获120万余人次关注浏览,打造了扫黑除恶普法宣传优质样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精研业务,标杆树公信
陈荣是咸宁法院公认的“学习达人”,书架上的法律书籍写满批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总能被她第一时间钻研吃透。她还积极通过法答网、业务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向基层法院干警答疑解惑,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裁判尺度的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法院业务骨干,她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履职尽责,高质效审结了刘某某受贿案、唐某某受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她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牢牢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以“法平如砥”的坚定信仰,树立起新时代法官的职业标杆。
温情护苗,法治筑防线
陈荣始终秉持“用法教育孩子,用爱浇灌未来”的理念,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高二学生小谢涉罪一审被判处实刑后,陈荣积极走访学校和被害人,全面了解到小谢真诚悔罪、积极改正的情况,二审依法改判缓刑,助力小谢圆梦高考。
针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杨某、周某等犯罪分子,陈荣坚决依法严惩,依法判处死刑,彰显司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作为法治副校长,她带领团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发放宣传册6000余册,覆盖8万余人次,用专业与责任为未成年人撑起坚实的法治“绿伞”。
从扫黑除恶的凌厉锋芒,到专业领域的辛勤耕耘,再到护佑青春的温润坚守,陈荣用二十载光阴践行着“国徽在上、法袍在身、天平在心”的铮铮誓言,在刑事审判道路上镌刻着正义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