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学军率考察团来咸调研财物省级统管工作,省高院司法行政处廉政监察员、二级调研员彭发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震,市中院、咸安区法院、通山县法院、崇阳县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考察团先后参观了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和通山县法院,对咸宁中院在审理刑事大要案方面的宝贵经验高度赞扬。座谈会上,考察团认真听取了咸宁中院、咸安、通山、崇阳法院关于财物省级统管工作的汇报,认为咸宁两级法院落实财物省级统管工作上有许多新思路、新做法,颇值借鉴,将把咸宁的好经验带回去,推动宁夏法院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