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表彰了一批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城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罗军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法院系统仅有8人获此殊荣。
罗军任法官以来,办结案件千余起,调解、撤诉率达89%。结案均衡率连续多年排名全院前茅,无一起案件上诉、上访。在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他还率先用电脑记录的方式记录开庭笔录,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巡回法庭、QQ开庭等举措。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罗军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曾工作过的北港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庭,被授予全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岗。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罗军多次荣立二等功、三等功。 2013年3月被咸宁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忠诚卫士”。2013“湖北好人——咸宁最美系列人物”评选中,获评咸宁市“最美基层干警”。2015年1月,罗军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同年4月8日,获“全省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荆楚网、《楚天法治》、《咸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其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