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四比”办案竞赛活动 全面促进“三个提升”

2012-05-14 16:16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通讯员 佘建兰 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在全市法院掀起“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热潮,咸宁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5月10日起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四比”办案竞赛活动,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现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正按照统一部署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咸宁中院以“四比”竞赛作为全员岗位大练兵的重要抓手,以激发队伍活力为动力,从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务求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在全系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干警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比”即一比调解撤诉率,看谁调解、撤诉的案件多,鼓励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及时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比结案效率,看谁办案多,办案快,是否在法定期限内高效办结案件,让当事人减少诉累;三比庭审水平,看是否能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庭审规范,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四比文书质量,从各部门2012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已结案件中,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裁判文书开展优秀文书评比。
年底,咸宁中院将对“四比”总得分靠前的审判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分别予以表彰,并对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示范庭、优秀裁判文书等各单项予以表彰。对活动中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法院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通过“四比”办案竞赛活动,使各单位、各法官互学互评,取长补短,交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