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咸宁中院再次获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22-01-10 09:2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17

通联单位1.jpg

近日,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决定授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理论研究和网络新媒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