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动员部署会召开。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到会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炳南主持会议,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邱剑军宣读了《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2021年确定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着力破解制约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着力构建“四大体系”,重点加强基层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政治、组织、能力、制度、纪律、作风“六大建设,着力实施“五个一工程”,建设基层人民法庭:一个标准审判团队(1名员额法官、2至3名陪审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一个科技法庭,一台办案用车,一名安保人员,一个特色亮点工作,按照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一院一品牌”“一庭一特色”要求,着力打造一批品牌法院、特色法庭,实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明显增强,法院和法官形象明显提升,基础保障工作明显进步,科技支撑力度明显加大,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方面充分发挥“一线”作用,高质量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倪贵武同志指出,“基层稳,天下安”,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的要求,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是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施策是我们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原则。全市法院基层基础现状可以总结为四个薄弱点:基层人民法院是审判质效的薄弱点、是队伍建设的薄弱点、是司法改革的薄弱点、是司法保障的薄弱点。
倪贵武同志强调,建设好人民法庭,要做到“123456”:“1”是一个导向,就是强基导向。“2”是十四五期间,每年每个县市区法院,改造或者建设两个标准化的基层人民法庭。“3”是三个重点,制度建设、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这也是游劝荣院长在全省中院院长会上强调的,意义重大。“4”是构建四大体系,一是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二是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三是审判执行运行体系,四是职业尊荣保障体系。“5”是着力实施基层人民法庭的五个一工程,即建设基层人民法庭:一个标准审判团队、一个科技法庭、一台办案用车、一名安保人员、一项特色亮点工作,“6”是加强六大建设,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
倪贵武同志要求,一是要明确三个重点抓落实。基层基础建设要突出抓好制度、人才、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一要健全制度规范。持续深化“规范管理年”成果,落实定岗定位定责,规范工作流程。要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内部规范管理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完善职业保障机制。二要盘活基层队伍。持续深化“班子队伍建设年”成果,大力实施年轻干警成长工程,优化干部队伍年龄、专业、学历结构,修建蓄水池,打造人才库。三要强化信息支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现代化、信息化,配备远程立案、网上办案、电子签章、视频会议等设施。提高基层人民法庭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是要强化三方责任抓落实。一是市中院要主抓。全市基层基础建设年,市中院设立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主抓推进工作。二是基层人民法院担主责。各基层人民法院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抓好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本单位的基层基础问题症结,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三是基层人民法庭是主力。基层人民法庭是基层基础建设的着力点、重点和难点,要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审判质效提升等方面发挥“三牛”精神——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因地制宜、大胆实践、敢于创新。
三是要做好三个统筹抓落实。一是统筹好思想和方法,一方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引领,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协同性。二是统筹好共性和个性。六个基层法院和36个基层法庭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三是统筹好干得好与叫得响。基层基础建设年推进过程中,既要苦干、实干、撸起袖子加油干,也要注重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总结,选取有典型性的创新案例推广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打造基层司法品牌。同时,加大新时代基层法官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用先进典型表率、激励作用,树立司法公正、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会上,咸安区法院院长张忠波、崇阳县法院院长何俐霞,嘉鱼县法院潘家湾法庭庭长周勇、通山县法院黄沙法庭庭长毛岩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同步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及各基层法院设立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