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一场官司实现双赢 原被告双方同时向法官送锦旗

2022-06-24 17:57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32

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咸宁中院牢牢坚持系统思维,注重统筹兼顾,将实践活动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涉企案件办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千方百计助企纾困,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1.图为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给承办法官送锦旗_编辑.jpg


6月24日上午,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出现温馨一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同时向法官送上了“为企业保驾护航显温度 给企业排忧解难体民情”“公平正义护民企  苦口婆心促和谐”的锦旗表谢意。

原被告双方为何同时给该院法官送锦旗?


鄂南印刷公司和宝南机器公司于2018年3月8日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设备交付时间和逾期交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鄂南印刷公司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宝南机器公司却迟迟未能提供设备。鄂南印刷公司因宝南机器公司逾期交付设备起诉到法院,要求宝南机器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和赔偿损失246.7万元,并申请冻结了宝南机器公司账户资金2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宝南机器公司支付违约金97.9万元,双方当事人均上诉至咸宁中院。


2.图为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律师签调解协议_编辑.jpg

3图为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律师在签调解协议 (2)_编辑.jpg

4.图为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给承办法官送锦旗 (1)_编辑.jpg



因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咸宁中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钟华岗非常重视,考虑到后续双方还存在合作的必要性,如果依法简单一判了之,势必会引发双方之间更大的矛盾,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双方当事人诉求以及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专门前往企业实地调查,多次组织双方企业负责人调解协商,耐心释法说理。历时近两个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宝南机器公司向鄂南印刷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款80万元,并就后续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双方共赢的局面。

6月6日,宝南机器公司向鄂南印刷公司全额支付了补偿款,同时,鄂南印刷公司积极配合一审法院解除了宝南机器公司被冻结资金,最大限度保障双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月24日,双方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到咸宁中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对法院用心用情促调解深表感谢。

此案是咸宁中院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全市法院致力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咸宁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通过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大力推动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等手段,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因涉诉引发的经营困难,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