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切实加强执行工作警务保障,深入推进解决“执行难”,近日,经咸宁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司法警察支队执行分队,派驻到市中院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
执行分队实行编队管理、派驻使用。日常训练、警务考核由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派驻期间,由执行局组织指挥。首批派驻的法警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素质较高。
执行警务参与既是执行工作改革的需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警察支队执行分队的成立,为执行工作增添了新生力量,必将为执行工作助推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