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院开展“3•15”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

2022-03-16 16:1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35

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咸宁中院民二庭干警前往同惠广场开展“共促消费公平  放心消费咸宁行”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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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及立案、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广大市民在网络时代背景下,谨防诈骗,增强权益保护意识,要把财产与自身安全放在首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此次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发放相关普法宣传资料50余份,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一是推动落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0月公开开庭审理了咸宁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并首次由3名审判员及4名人民陪审员共7人组成合议庭审理。通过该案诉讼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强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三是畅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在市人民调解中心派驻法官工作室,进行司法确认和业务指导,推进消费纠纷的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