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2012-06-19 15:23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本网讯  15日上午,市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共湖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咸宁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法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认为,6月9日至13日召开的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报告立意高远、思想深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其中提出的“黄金十年”目标、全面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和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新画卷,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省委书记李鸿忠参加咸宁代表团讨论时,进一步明确了咸宁的发展定位和战略,支持和推动咸宁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为我们鼓足干劲,争创新业绩指明了方向。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鸿忠书记报告的精神实质,特别是报告提出的“一个主题”、“两大目标”和“五个湖北”的丰富内涵。机关各部门和各支部要集中时间,进一步深入传达学习,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进而带动全市法院系统掀起学习热潮。要结合会议主题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拿出更大的担当,激发更大的干劲,实现更大的作为,创造更大的业绩。一是立足本职,创优发展环境。按照“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公正、高效、廉洁审理案件,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以司法公正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培育重商、亲商、悦商、暖商的发展环境;二是要自加压力,争创一流业绩。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保持奋勇争先、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根据本院工作要点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同时要认真谋划下半年的工作。三是要突出重点,抓好维稳工作。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评估,积极推进“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落实,抓紧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