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李军等1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罪一案,完成全部庭审程序,该案将择期宣判。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公诉人指出,起诉书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军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起诉书指控的其他罪名。该犯罪组织符合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建议合议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各被告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各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
辩论结束后,李军等18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大多数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开庭以来,社会各界通过“云上通山”观看庭审直播,截止发稿时,浏览量已高达40余万次,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彰显了法治和正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