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建在“民心”上

----通城法院五里法庭奏好司法为民“五线谱”

2014-08-18 17:52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研究室

   

通城法院五里法庭以预立案制度和巡回审判点值庭制度为主线,延伸审判服务,奏好司法为民“五线谱”,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社会效果明显。7月16日《人民法院报》以《通城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为题予以报道推广。

一、预立案制顺民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民生相关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也在逐年增加。小纠纷、小矛盾如不及时处理,就可能激化,进入诉讼程序后处理难度也会加大,甚至会带来涉诉信访压力。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城法院出台预立案制度,在正式受理案件前构筑了一道“缓冲带”,为纠纷在预立案环节得到化解创造了条件。五里法庭2013年预立案67件,通过预立案制度真正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有12件,今年1-7月预立案71件,真正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只有10件,立案前的纠纷化解率达84%。通过预立案制度不仅减轻了审判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高效、便捷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二、诉前调解省民力

诉前调解是“预立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官在预立案后,借助有关组织和基层调解力量,与矛盾纠纷的双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明法释理,辩明是非,权衡利弊,共同化解矛盾。五里法庭辖马港、五里两个乡镇,通界高速贯穿全境,因修建通界高速产生大量的土地权益补偿纠纷和劳资纠纷,五里法庭主动与通界高速指挥部联系,并派专人处理涉高速土地纠纷案件,使得多数纠纷通过预立案在诉前调解解决。尖山村村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黎时富深有感触的说:“诉前调解真是好,一方面及时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还节约了人力物力,减少了老百姓打官司的麻烦。”

三、司法确认化民忧

通过诉前调解的案件,为了防止当事人出现反复,该庭通过司法手段进行现场司法确认,当场发放司法确认书,赋予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使得双方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如五里镇相思村因2011年“6·10”水灾,本地村民上山乱采乱挖矿山,致使山洪暴发,泥石流下泄,冲毁了大量的农田,被毁农田的几户人家多年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后来几户人家准备起诉到法院,院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带领相关庭室干警,深入到事发现场进行调解,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协议,并当场向当事人发放司法确认书,使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四、巡回审判暖民心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五里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到巡回审判点、纠纷发生地开庭,特别是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通过邀请村组干部及村民旁听案件,不仅让当事人“当面锣、对面鼓”,赢得在理、输得服气,还让旁听人员明白了是非曲直,深受教益。两年来,五里法庭在巡回审判点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就地化解群众纠纷80余起,开巡回庭10余场次。

五、巡回值庭解民难

   五里法庭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创设了人民陪审员值庭制度,在马港镇巡回审判点设有人民陪审员值庭接待室,让人民陪审员庭上是陪审员,庭下是调解员。由于人民陪审员都是各级组织层层推选,并且热心为群众工作,拥有一定法律知识,在当地口碑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群众易于接受,所以经过人民陪审员的值庭接待,很多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初始阶段。同时,五里法庭借助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落实,安排辖区的6名陪审员与法庭法官轮流值勤,让人民陪审员做到值勤工作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年来,五里法庭在马港镇巡回审判点直接由人民陪审员化解的矛盾纠纷有60件,既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又着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还有效减轻了审判压力,收到“一举三得”成效。7月29日,通城法院在马港镇召开政协委员视察暨巡回审判点值庭接访工作现场会,对巡回值庭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