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三大精神奋力开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2025-06-26 15:1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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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咸宁日报第5版刊发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庆的理论文章《深学细悟三大精神  奋力开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以下为全文内容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要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三大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攻坚克难、人民至上、团结奋斗、敢于胜利的磅礴力量,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指引和行动遵循。

  一、对照“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勇当前锋”的大别山精神,反思我们在理想信念、大局意识、协同意识和创新意识方面的不足

  大别山精神的核心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全局观。具体到执行工作,就是要把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通过深刻反思,我们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的“定盘星”有时不够牢固。接访次数多、时间长了产生懈怠心理,释法明理不够细致,对实质性化解矛盾信心不足,有时缺乏“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毅力和一抓到底的坚定信念。这反映出我们在信念的坚守上还不够坚定,没有将大别山精神中那种无论面对多大困难都始终坚守信念的品质,充分融入到执行工作中。没有深刻认识到,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定信念,克服一切困难,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大局意识的“坐标系”有时不够精准。在执行工作中,有些干警没有认识到法院执行工作不仅是解决个案纠纷,更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这表明我们在工作中大局意识不够强,没有从更高的站位、更广阔的视野去思考和谋划执行工作。

三是协同作战的“一盘棋”有时不够紧密。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外部相关单位之间密切协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时会出现信息传递不及时、协作配合不到位的情况。这反映我们在团队协作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没有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是创新意识的“一根箭”有时不够超前。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干警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习惯于按照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开展工作,对一些新的执行理念、执行手段和执行机制的学习和运用不够积极主动。这说明我们在工作中缺乏勇当前锋的精神,没有积极主动地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模式,以适应新时代执行工作的新要求。

  二、对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抗洪精神,反思我们在担当精神、斗争本领和执行韧性上的短板

  抗洪精神彰显的是在巨大灾难面前不畏艰险、敢于斗争、百折不挠的钢铁意志。执行工作同样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需要直面各种风险挑战。通过深刻反思,我们存在以下短板:

一是担当作为的“铁肩膀”有时不够硬朗。部分干警斗争精神不足,主动担当破解难题的劲头不足,未能充分展现“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

二是攻坚克难的“金刚钻”有时不够锐利。我们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执行领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不够,精准打击“老赖”的能力有待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仍需加强,个别案件存在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久久为功的“耐力赛”有时后劲不足。执行工作贵在坚持,难在长效。我们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仍有欠缺。例如,终本案件的动态管理和恢复执行机制不够健全、高效;执行信访化解工作有时停留在“就事论事”“案结事了”的表面,未能深入剖析根源、系统解决问题;执行队伍的梯队建设、专业化培训需要持续加强,以应对日益繁重复杂的任务。

  三、对照“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抗疫精神,反思我们在人民立场、科学精神和协同理念上的差距

  抗疫精神最核心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与我们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高度契合。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深刻反思,我们存在以下差距:

一是人民至上的“出发点”有时出现偏差。虽然强调司法为民,但在具体执行工作中,有时未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异议权;有时对弱势群体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体察不够深入、救助不够及时有力;执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通俗性仍有提升空间,未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

二是尊重科学的“方法论”运用不够充分。执行工作是一门科学,需要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我们在执行决策、风险评估、财产处置定价、执行和解等方面,有时过于依赖经验判断,对大数据分析、类案检索等科学手段运用不足。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未能完全实现对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执行事项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三是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意识有待强化。执行工作涉及各方利益,需要平衡协调。我们在处理执行案件中,有时未能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协调化解矛盾的功夫下得不够深。特别是在处理涉众型、涉民生案件时,如何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何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做得还不够到位。

  四、弘扬伟大精神,刀刃向内整改,奋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知不足而后进,望山远而力行。深刻反思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的重要论述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督导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以案为鉴,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抓好整改。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信念之基。持续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伟大精神融入执行血脉,激发“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昂扬斗志,永葆攻坚克难的锐气和韧劲。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斗争本领。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一要提升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健全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案款发放等长效机制。二要强化智慧赋能,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拓展网络查控范围,提升财产处置效率与透明度。三要敢于亮剑攻坚,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坚决破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畅通权利保障渠道,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权利。二要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穷尽执行措施。三要健全执行救助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

四是深化联动协同,汇聚磅礴合力。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执行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动与公安、税务、不动产、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作配合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执行宣传,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锻造过硬铁军,夯实发展根基。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提升干警法律适用、群众工作、应急处置、科技应用等综合能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