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连被偷 法官解民忧

2014-08-08 17:47
来源: 宣传科

图一:通山县大畈派出所发款

图二:法官指导黄沙铺镇村民签收领款

图三:洪港镇村民上门领款

   图四:被告人归案地点黄沙铺收费站

本网讯  盗贼屡次从大冶市窜至通山县内偷走村民耕牛,案件告破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程某作出二审判决,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8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的法官在通山县当地公安民警的陪同下一同前往通山县的三个乡镇、六个村组,为近十户村民发还追回的赃款累计7.1万元。当法官来到黄沙铺镇新民村七组村民阮班胜家,将被盗耕牛的退赃款21000元现金交给他时,阮班胜的妻子压根儿没想到,自己1年前被偷的三头耕牛还能追回补偿款,更没想到市中院的法官还亲自送到自己家中。

20139月至10月期间,大冶人程某从大冶市窜至通山县,先后盗窃作案5起,盗得耕牛11头,价值人民币71000元,数额巨大。案件引起当地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上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由刑侦大队并案展开侦查。经勘查几处盗牛现场,民警推断盗贼极可能乘用货车或面包车作为运载工具,采取将牛赶进车里的办法实施盗窃。民警随即调取了进出乡镇交通要道的监控录像,对案发时段可疑车辆展开大排查。在经过数日侦查后,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和实地走访,警方最终锁定车辆牌号为鄂AEN376的白色福田厢式货车的驾驶员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1012,被告人程某再次从大冶市窜至通山县黄沙铺镇准备下手,而这次他的车刚驶入通山县城就立即被警方监控锁定。为了不打草惊蛇,稳妥起见,警方选择在高速路口设卡拦截,决定在犯罪嫌疑人出县城时来个人赃并获。程某像以前一样开车来到黄沙铺镇新民村五组,本以为这次作案后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牵走耕牛,就在运往大冶途经杭瑞高速黄沙铺收费站时,程某被在此处布控的公安民警拦截。吨位显示异常,民警当场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内装有3头耕牛,经盘查讯问,程某对自己盗牛的事实供认不讳。经物价部门鉴定,三头耕牛价值人民币26400元,在查获扣押后已发还失主。程某归案后,交代了此前盗窃11头耕牛的全部经过。至此,系列耕牛被盗案件成功告破。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快审快结,坚持严惩涉农犯罪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审委会鉴于二审期间原审被告人能当庭认罪悔罪,并积极退清全部赃款,决定量刑时可对其从轻处罚。考虑到失牛农民家都在边远贫困山区,交通不便,为了减轻群众负担,办案法官决定将赔偿款以现金方式一一送到农民家中,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