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
柳下作鬼终不见,强似伴君作谏臣。
倘若主公心有我,忆我之时常自省。
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
春秋战国时期,介子推割肉救重耳。
后重耳成为晋文公,介子推不愿做官归隐山林,
为逼出介子推,晋文公三面放火烧山,
介子推背着其母亲伴柳树而死。
柳树洞内,衣襟提有此血诗。
从此之后,晋文公就以“清明节”纪念介子推,
后来逐渐在华夏大地普及。
从故事源头不难看出,对忠贞傲骨的推崇,对清明政治的期盼,才是清明节的本意。
又是一年清明至,追忆、祭奠先人是必需的,人不能数典忘祖,这是感恩之心、孝敬之情,更是人性的彰显。
而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仅仅扫墓、祭祖还不够,更应静下来思考“清明”二字的内涵与哲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从介子推的这首诗中,我们不难发现:要做到问心无愧,就要勤政清明复清明。古人尚有如此觉悟,何况我们新时代的干部?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法官方能清正,法院方能清廉、司法方能清明。唯此,才能使清明节过得更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意义!
宋代黄庭坚一首《清明》的诗更深刻地说出了生命的意义:“佳节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诗人由清明的美景想到死者,从死想到了生,想到人生的意义。诗人感叹地说,虽然无论智愚高低,最后都是篷蒿一丘,但是人生的意义却大不相同。人生百年,不过俯仰之间;今日不为,更待何时。既然来尘世走一回,就要迸发能量,散发光热,让人生充满意义感和满足感。生命不怕短暂,不畏平凡,只怕想要的太多而空留遗憾;人生不怕挫折,不惧失败,只怕还未开始却向命运低头。
很少有一个节日,像清明这样意蕴深厚:草木菁菁,思亲追远,这是一个悲情萦怀的日子;春和景明,放歌踏青,这是一个的放飞希望的日子。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举国上下不懈奋斗几十年,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拿什么来保护?
唯有“我戴法徽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才不负芳华不负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