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不仅要在实体上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案件,而且要在司法全过程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针对一些法院个别裁判文书存在低级错误等问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以紧急通知的方式部署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足见提升裁判文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载体,是明确当事人法律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
然而,近段时间,个别法院个别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例如,湖南某地法院一份只有一页纸的执行裁定书,却出现了7处书写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被媒体称为“七错裁判文书”。这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有欠缺,也集中反映出有些法院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机制不健全、文书上网管理制度有疏漏、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裁判文书各种错误的发生。
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落实责任制是第一要务。案件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其所在审判团队、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做到权责归位,有效强化法院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裁判文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规章制度,优化办案和文书公开工作平台,填补办案和管理漏洞,完善文书起草、审核、签发、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校核工作的责任制,不断提升法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还要发挥司法公开的倒逼作用。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4500万份文书,访问量超过150亿人次。每一次点击都是一次监督,倒逼法官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各级法院应加强常态化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工作,一经发现存在瑕疵和低级错误的文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处理问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司法机关不仅要在实体上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案件,而且要在司法全过程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写好裁判文书,用高质量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无疑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各级法院都要把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