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采取“五抓”措施 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

2015-05-06 11:31
作者: 研究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立案登记制于5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挑战,采取早动员、早谋划、早部署,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精神,积极推进登记立案工作。

一是抓组织部署。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召开后,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两级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吃透会议精神,迅速转变观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措施。省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会后,市中院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并在“五一”前夕下发通知,对依法做好登记立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抓检查督导。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的首个工作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分管立案和行政审判的院领导和庭长坚持在立案大厅全天值班,靠前指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同志亲临立案一线,先后率队到市中院和咸安区法院立案大厅督导工作,检查登记立案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抓依法立案。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刑事、民事、行政等三大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做好登记立案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诉权,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保证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5月3日上午,中院紧急召集正在休假的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立案的副院长和立案庭庭长,传达学习最高法院有关通知精神,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5月4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立案,全天共登记立案88件,无一重大敏感事件发生,登记立案工作整体平稳有序。

四是抓服务引导。在坚持依法登记立案的同时,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大诉讼服务力度,做好诉讼引导工作。一方面,按照省法院下发的文书样式,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作了诉讼文书及其样式,供当事人参考填写。同时,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有关当事人诉状形式要件的规定,印制上墙,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加派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及时引导群众有序立案。调派法警到大厅值勤,维护立案工作秩序。

五是抓舆论宣传。为引导人民群众规范行使诉权,4月30日,咸宁中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立案登记制改革、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以及全市法院的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近日,相关新闻媒体和网站对该通报会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较好引导了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促使其依法、理性、有序行使诉权。

本期责任编辑 :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