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矛盾调解中心建设
—— 市中院法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授课

2019-10-22 08:3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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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刘莉应邀为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和相关主管单位人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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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莉法官指出,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是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成立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意义重大。市中院参与建设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她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定位入手,详细讲述了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等。并与咸安区法院立案庭负责同志一起与人民调解员就调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互动,特别是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重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指出问题症结与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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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结束后,人民调解员们纷纷表示刘莉法官的授课联系实际问题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他们增强了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更加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