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 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3月24日,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被告人熊某、陈某某等集资诈骗一案时,首次邀请辩护律师走进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主持会议
△检察官和律师充分发表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该案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后,检察官和律师分别就案件争议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接受了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提问。双方退场后,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会议听取的情况,对该案定性和裁判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表决。
邀请律师参会陈述意见有利于增强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的透明度和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有利于促进审判委员会委员更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案情,维护诉辩双方的平衡,提升裁判公信力,确保公正司法。下一步,咸宁中院将进一步强化对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不断规范和完善审判委员会有关制度,积极探索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信、增强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