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法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7人获刑

2022-06-24 09:4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2240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全民抵制毒品意识,在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24日上午,咸宁法院依法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本次集中宣判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

咸安法院宣判3案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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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丽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2021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丽多次向吸毒人员许某某等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及海洛因。王某丽还曾在其住所内多次容留吸毒人员陈某等人吸食毒品麻果、冰毒。另在其住所内查扣疑似毒品物共计19 包,经鉴定,检出冰毒共计 15.54 克、海洛因共计 5.21克。

判决:被告人王某丽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96个月,并处罚金21000元。

3陈涛案_编辑.jpg

 陈某贩卖毒品案

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从在咸安区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及少许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毒品海洛因。另在其住所内查扣2颗毒品麻果和少量冰毒。

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000元

1詹某志案_编辑.jpg

詹某志等3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2021年7月间,被告人詹某志分别向吸毒人员钱某、汪某婧出售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和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21年7月29日,被告人詹某志雇佣被告人彭某驾驶小轿车找上线被告人黄某兰购买毒品。黄某兰找其上线购得 50 颗麻果后,即向詹某志出售了39 颗麻果。后彭某驾驶车辆将詹某志带回咸宁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詹某志身上搜出疑似毒品麻果和冰毒共计 6.42克,经鉴定,疑似毒品均检见甲基苯丙胺成分。另在其住所内查扣疑似毒品麻果和冰毒共计 28.74 克。经鉴定,疑似毒品均检见甲基苯丙胺成分。

判决:被告人黄某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詹某志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彭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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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法院宣判1案1人

2021年4月9日至12月1日期间,被告人郑某波先后在嘉鱼县境内多次贩卖麻果和冰毒给吸毒人员李某某、胡某某等人,收取毒资14600元。2021年12月2日,公安民警将郑某波抓获归案,并扣押其随身携带的冰毒疑似物12袋,毛重2.72克,麻果疑似物6袋(共13颗),毛重1.87克,锡纸2条,透明塑料袋2个。经鉴定,扣押的冰毒疑似物和麻果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判决:被告人郑某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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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法院宣判1案1人

2021年9月至11月,被告人李某在通城县以每克海洛因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向吸毒人员唐某等人贩卖海洛因共计约8.931克,获利27060元。

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