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随着法槌的一声敲击,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受理的首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2天时间,其中庭审仅用了15分钟时间。
该院受理的首起“小额诉讼”案件的争议标的仅3000元,案件事实简单,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建议当事人选择“小额诉讼程序”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院诉前调解中心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经济赔偿3000元立即兑现。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高、快、好、省”(质量高、效率快、效果好、诉累省)的工作方式很满意,认为“小额诉讼程序”为大量的小额经济纠纷案件打开了方便之门,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便利了当事人。
“小额诉讼程序”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审理时间最长为一个月,答辩期和举证期都大幅缩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的案件还可以立即开庭审理,相对普通程序,有效缩短了审理时间。目前,根据相关规定,争议标的金额为湖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案件都可以适用该程序审理。7月1日,咸宁电视一台《政法之窗》对咸安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上述案件的情况作了专题报道,积极推广“小额诉讼程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