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开启了中华母亲河永续发展的历史新篇章。值此重要节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梳理10年来审判成果,精选发布10个典型案例。其中,赤壁市人民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某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入选,为全市法院 “五优工程” 建设再添成果。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诉赤壁市某局不履行文物保护
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毕家畈塔位于赤壁市神山镇毕家畈村,是一座清代修建的通高十八米的五层石塔,对研究清代民间石塔的建筑工艺和宗教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该塔于2014年6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6月4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塔塔身生长有多株小型树木,植物根系膨胀造成石块开裂,同时塔基底座青石被不法人员撬松散落一旁,塔顶和两个卷曲上翘的塔角已风化脱落去向不明,整座塔身存在严重破损及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认为赤壁市某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裁判结果
赤壁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赤壁市某局于2022年3月对毕家畈塔塔顶植被树枝进行了清理,并在塔基四周安装了围挡,设立了安全提示牌。
法院认为该局作为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应对毕家畈塔的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将该塔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岁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保持整洁、安全、稳定的良好状态,通过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掌握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理整治。
结合检察院起诉和法院查明事实,赤壁市某局在发现塔身石头松动、石缝长有植被,存有安全隐患后,并未及时处理整治。
在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其送达检察建议书后仅清理了塔基底座植被,鉴于该塔修缮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获批,据此判决责令赤壁市某局应继续履行职责,支持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求。
判决生效后,赤壁市某局组织对塔基进行了加固等保护性维修,并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毕家畈塔维修工作设计方案,争取了专项维修资金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与毕家畈村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组织应急、消防、宗教等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毕家畈塔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
典型意义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是中华灿烂历史的记忆与传承,是全民族的财富。重要的文物资源是一个地域或某类文化的集中展现。
文物保护部门针对历史悠久、急需修缮的文物要尽到日常监管职责,否则文物损毁难以挽救。
本案中,检察机关主动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倒逼行政机关加速安排抢救文物、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强有力的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从总体上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