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妇联公布的表彰名单中,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被表彰命名为咸宁市首届“妇女儿童维权岗”,同时被表彰命名为咸宁市“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民二庭孙兰被评为“咸宁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标兵”。司法行政处王凯群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妇女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