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中院审监庭高效审结四连案,其中一案成功调解,另外三案均撤回再审申请。解开了当事人心结,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切实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
4月25日,咸宁中院收到省高院指令再审的四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该四案为系列案,五名再审申请人为自然人,被申请人同为咸宁市某房地产公司。历经一审、二审,双方当事人对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应否承担违约责任争议仍然很大。
经系统自动分案,四起案件分别由审监庭三名员额法官办理,该案法律关系一致且一方当事人相同,故合议庭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四案合并审理。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充分听取诉辩双方的意见,了解案件事实。审判长询问各方是否同意调解,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马上休庭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其中一起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另外三起案件的申请人均同意撤回再审申请。合议庭迅速制作调解书和撤诉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日下午即了结了四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