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今日挂牌!

2021-05-28 16:38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42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5月28日,咸宁中院设立专门的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正式揭牌。咸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波为办公室揭牌。

少年法庭的设立是咸宁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责任担当。办公室将主要负责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

图片1.jpg

图片2.jpg

各基层法院均设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室

图片3.jpg

图片4.jpg

图片5.jpg

图片6.jpg

图片7.jpg

图片8.jpg

近年来,咸宁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切关注少年审判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是全面保障诉权。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落实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规范庭审质证、认证程序,全面保障未成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注重“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开展“以案说法”,帮助未成年当事人分析案件的起因、动机、行为过错,触犯法律的理由,让其正确认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达到被告人认罪、悔罪,真诚改过及诉讼参与人服判息诉的效果。二是全力倾注爱心。不断规范未成年人犯罪庭前调查程序,与司法行政部门、学校、家庭、社区取得密切联系,为未成年被告人营造良好的矫正环境。将原有的单一刑事审判模式,转化为综合维权模式,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全域法治宣传。在咸宁全域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联合教育门定期进行普法宣传,邀请师生到法院参观。疫情期间,通山法院还通过互联网平台通山县2000余名师生上法治课。注重以案释法,针对近年来校园发生的伤害案例,教育学生在日常活动中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避免因一时冲动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 四是全方协调联动。两级法院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工作联系。各地基层法院还从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聘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工作。

咸宁法院将以此次“少年法庭”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针对少年审判的特点,制定少年法庭的建设标准及少年法庭审判工作指南,制定科学合理的少年法庭考核评估体系。同时将审判、预防、教育结合起来,加强与公安、检察、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协作配合,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面构建起保护未成年人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