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贵武院长在咸宁市五届人大二十六次会议上汇报刑事审判工作

2020-11-02 09:1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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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咸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在会上作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省法院指导下,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151件,审结8751件;受理二审刑事案件1059件,审结998件。

倪贵武同志在报告中指出,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审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15件,审结“盗抢骗”等民生案件1600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刑事犯罪。

二是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建设。加大“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刑事案件57件414人,审结“肉霸”阮建国等22人、“砂霸”徐威等18人、王梦等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助力平安建设。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推动“黑财清底”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和移送线索,推进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一体落实。

三是坚决打击涉企刑事犯罪,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严格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坚持法治思维,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刑事犯罪,对涉案企业家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四是依法严惩涉疫刑事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全市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兼顾宽严相济原则,共审理涉疫一审刑事案件8件9人,其中通城县法院审理的2起涉疫刑事案件,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审理的首批涉疫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咸宁法院1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发布的4个涉疫典型案例中,咸宁法院3个案例入选。

五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行为,推进反腐斗争。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形成法治反腐合力。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0件。审结省高院指定管辖的武汉市原副市长李忠、省地税局原局长杨天然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型执行力度,全面查控涉案财产。

六是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生态保护。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判令足额赔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筑牢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七是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人权保障。深化认罪认罚从宽改革。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着力提升出庭作证率、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人权保护,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

八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2017年以来,市中院共走访、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70余条,将加强代表联络、接受代表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主体责任。先后邀请四级人大代表参加扫黑庭审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向四级代表推送手机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市中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是打造过硬刑事审判队伍;

六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