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咸宁中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集中学习省委政法委吴永文书记2月2日在全省政法机关“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太平院长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吴永文书记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充分认识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全院倡导“五比五创”新作风,即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要整合宣传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树好模范典型;要建立干警联系企业制度,服务经济发展;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推进“五项制度”的落实,抓紧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要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
刘太平院长就咸宁两级法院如何贯彻服务企业“六项措施”作了重点强调,一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对在咸投资经营的企业,不管是国有的、民营的,本地的、外地的,规模大的、块头小的,一律实行平等的司法保护。严禁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二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创新环境。对于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要保护、鼓励企业和企业家进行创新。三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环境。对企业正在使用的主要生产设施,在采取扣押、拍卖和变卖等强制措施时要十分慎重,对企业家和企业主要生产经营人员采取逮捕、拘留、拘传人身强制措施时也要十分慎重,尽量使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不受大的影响。四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治安环境。要持续开展除霸治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砖石沙霸、强买强卖等黑恶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及企业生产经营者安心生产。五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服务环境。要在主动上做文章,市中院将制定有效的联系和服务企业的工作制度,对咸宁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的联系实行“全覆盖”,院领导要包片负责,中层正副职和优秀法官要“一对一”服务。六是要优化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发挥职能,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