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李文锋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李文锋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文锋同志在会上作了履职发言:
一是着力在政治建设上强化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咸宁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着力在服务大局上展示担当。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咸宁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发展布局,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为促进中部崛起加快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三是着力在审判执行上争先晋位。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健全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推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在工作水平、工作质效上争先晋位、走于前列。
四是着力在廉洁自律上筑牢防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明白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自架“高压线”,自拉“警戒线”,自设“防火墙”,廉洁修身、廉洁持家,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五是着力在接受监督上提质增效。始终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树牢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真诚听取代表批评和意见建议,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春桥为李文锋颁发任命书,在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下,由李文锋同志领誓,其他任职同志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