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市诉调对接机制,切实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工作,2月25日,全市人民调解员座谈会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莉红参加会议。
倪贵武同志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析形势,研判问题,共谋发展,全面推进我市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实现新发展。代表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充分吸纳,积极沟通协调,认真予以解决。
倪贵武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全市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一是紧扣新时代发展主题,深刻认识多元解纷工作重要意义。人民调解中心是咸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创新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三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有效抓手。
二是聚焦多元解纷的时代要求,认真履行为民解纷的使命担当。人民调解员要有依法调解的行动自觉、要有调解为民的崇高情怀、要有宣传法治的责任意识,人民调解员是人民法院体制外的工作人员,被誉为“不是法官的法官”。在履职过程中,要严格坚持依法调解,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和蔼可亲的工作态度,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伤心事。同时,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法治宣传员和司法联络员的角色,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扩大多元化解的影响力。
三是坚持高标准工作要求,充分激发人民调解中心多元解纷的内生动力。一要抓好委派(托)调解,提升人民调解中心工作效能。法院要坚持“能引尽引,能调则调,调确衔接,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将“家事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纠纷、物业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7类案件大胆推送到人民调解中心予以调解。二要抓紧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提升人民调解中心效能。要充分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案件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更好地推进多元解纷。三要抓实工作保障机制,提升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效能。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强人民调解中心物质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真正做到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融合发展、非诉讼与诉讼方式互补。
会上,市人民调解中心、各县(市、区)人民调解员代表和各基层法院作了交流发言,代表们结合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续辉
党的十九大代表、通城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续辉律师工作室成立3年来,市、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下一步:建议继续增强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民调解专业化。同时,要加强经验交流,规范各项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沈芳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
建议: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派相结合,确保诉调对接落到实处。对于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建议法院组织调解员开展诉中调解工作,以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建议职能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职能部门可以主动介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
谭先富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把关,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管,统一违约赔偿责任。建议法院:房地产类案件审理时,可以在调解中心开庭,加强庭前调解,安排调解员参与法官的调解工作,法官可以指导调解员,促进调解员增加法律知识,提高调解能力和技巧。
陈绪鹏
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主任
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运行半年来,我们严抓作风建设,狠抓调解员培训和案件调处,社会反响很好。建议法院合理分配案件,合理分配好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和咸安区人民调解中心的案件,同时,建议按季度发放案补资金,充分激励调解质效。
魏艳初
赤壁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参加调解工作多年来,第一次参加如此高规格的座谈会,体现了市中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建议: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常驻调解中心,指导调解员参与调解,提高调解能力,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有信心让赤壁市速调对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尹丽霞
嘉鱼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对于年龄较大的调解员,还要提高他们运用网络的能力。建议加大经费保障,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整合资源,切实提高调解效率。
阮英逢
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建议:加强调解中心勤务保障,以有效解决突发矛盾,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配合,提高调解效率。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能力,切实提升调解效果
雷仕华
崇阳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建议: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较多,建议公安机关、法院、妇联加强协调,高度重视,确保此类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杜莉红同志提出,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新时代的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提升和优化。咸宁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形成了咸宁样本。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创新调解方式,不断加强调解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管理系统和大数据研判,从调解走向预防,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多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提高群众信服力、满意率,不断加强表彰力度,落实好调解员相关待遇,调动调解员的工作力度和积极性。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文燕主持会议,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志诚,市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部分人民调解员代表,两级法院相关部门分管及负责同志、法官工作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