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整顿办部署安排和关于开展顽瘴痼疾专项行动的要求,6月17日,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先后走进咸宁市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咸安区,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图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庆刚主持宣讲会
朱庆刚指出,本场宣讲是一次政治性很强的政策宣讲,也是一次针对性很强的警示教育,希望各单位领导能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守落实“三个规定”,在全社会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纯洁司法环境的鲜明导向,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他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推动“三个规定”贯彻到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对学深悟透“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反复学,以知促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强化行动自觉,推动“三个规定”落实到位。党员干部应该怎么做,首先看“关键少数”,要按照《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六个坚决做到”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杜绝各种打探过问、敢于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同时,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做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以及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情况的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要强化监督执纪,推动“三个规定”形成震慑。要在严格执纪执法上出实招,加大对已查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等案件的线索核查、责任倒查力度,深挖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背后的违反“三个规定”问题。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干预插手执法司法办案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严防“灯下黑”。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宣讲会上,倪贵武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题,从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从讲政治高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详细宣讲了“三个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围绕五四宪法、党的十五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大时间和事件回望了法治中国的伟大进程,全面系统地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并就如何发挥协同作用,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提出四点建议。
图为咸安区“三个规定”宣讲现场,咸安区委书记顾兴旺主持宣讲会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中层以上干部、咸安区“四大家”主要领导,区直相关单位等参加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