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2021-07-08 16:5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793

7月8日,咸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情况,听取各基层法院相关情况汇报。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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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对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其思想内涵,全面把握实践要求,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不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把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行动,坚持强基导向,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两便(便于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原则。

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要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人才队伍、信息化建设等重点任务。要严格落实基层人民法庭“五个一”工程(一个标准审判团队,一个科技法庭,一台办案用车,一名安保人员和一个特色亮点工作),尤其是人民陪审员配备工作。

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积极推动创建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综治办、维稳办力量,与派出所、司法所密切配合,推动党委、政府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村支部书记和两委成员、德高望重乡贤作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选取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典型案件,把审判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以案释法、广泛宣传。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广泛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帮助村集体组织做好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要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文化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尤其是调解室、审判庭、党支部活动室,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引领社会风尚,影响周围群众。

要完善基层人民法庭保障,坚持人才、资金、装备向基层人民法庭倾斜的鲜明强基导向,高度关注基层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人民法庭干警吃、住、行等实际困难。

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法院党组要经常听取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院长要亲自出面争取县乡两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切实解决当前基层人民法庭人员不够,经费不足、工作环境不优等实际问题。党组成员要每人联系一个基层人民法庭,亲身感受法庭工作艰辛,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要坚持党建引领。高度重视基层人民法庭党建工作,把党支部建在法庭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符合条件的成立专门的党支部,不符合单独设立条件的,联合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补齐基层人民法庭党建工作短板,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树牢基层导向。坚持在一线培养、在基层成长、从基层选拔原则。每一年要有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炳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邱剑军,民二庭、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