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共同缔造”中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游劝荣院长到咸宁法院调研

2023-02-15 16:13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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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至15日,湖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一行到咸宁,实地查看了咸安区法院马桥法庭、通山县法院南林法庭诉讼服务站、崇阳县法院白霓法庭,走访了通山县南林工业园,参加了南林法庭在辖区石门村举办的“法治夜校”,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与咸宁两级法院就一审案件审判质效问题展开座谈。

座谈会上,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崇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俐霞,咸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波,通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彦雅依次汇报相关工作情况,部分干警代表作交流发言。省人大代表祁颖、蒋国庆应邀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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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发言后,游劝荣对咸宁两级党委和各方面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咸宁两级法院近年来在基层治理、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级法院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促进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游劝荣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以提升一审案件质效为抓手,助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紧扣市域、县域治理需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共同缔造”中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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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坚持强基导向,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游劝荣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要把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一审案件质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把矛盾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要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人民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更是政治机关,应该主动扛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责任,勇于担当,坚持首问负责制,科学预判和分析辖区纠纷情况,找准矛盾化解的着力点。要着力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在基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确保基层司法力量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与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一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温情司法,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以最大善意、最低烈度平和地处理矛盾纠纷,使矛盾尽早缓解、避免升级,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要积极主动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通过提升一审案件审判质效,实现纠纷就地受理、化解,引导人民群众更愿意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四是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法院干警不仅要讲忠诚,也要有忠诚的本领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就是人民法官综合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保障。司法办案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法官不能机械办案,要具备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和技巧,把依法办案与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基本道德诉求结合起来,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五是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履行司法职能,特别是在当前人财物省以下法院省级统管改革背景下,更要强调、强化服从当地党委领导的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司法办案中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面提高办案质效,推动诉讼服务便利化,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千方百计服务好市场主体,努力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先活下去,再发展好。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救治功能,穷尽司法救济挽救陷于困境的民营企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整体利益。

要积极参与“共同缔造”,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合唱。当前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要深刻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法治底色和内涵,着力构建公正、有序、安全的法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尊严、安宁的幸福生活。要争当“共同缔造”的生力军,通过“法治夜校”、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展现法院在“共同缔造”中的担当和作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见法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升社会“秩序感”。

要突出源头治理、做好前端化解,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涉诉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决不能有半点疏忽,更不敢有丝毫懈怠,把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努力做到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信访不上行。要做好初信初访,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模式,“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要强化信访监督纠错功能,对当事人诉讼程序已经穷尽但仍就案件法律适用、法律程序、实体处理等问题反复信访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案件评查,对涉诉信访案件作出权威、公正、专业的评价。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李文涛陪同调研。

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海华,通山县委书记陈洪豪,通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良永,崇阳县委书记郑俊华,崇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薇,咸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方兆淼等参加调研。省法院、咸宁中院、咸安区法院、通山县法院、崇阳县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