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锋在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1341”工作思路,全力护航咸宁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9321件,结案49930件,同比分别上升7.95%、10.83%。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809件,结案4823件,同比分别上升8.32%、19.80%。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维护安全稳定,在高水平平安建设上彰显司法担当;转变司法理念,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司法作为;坚持人民至上,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上增添司法温暖;注重强基导向,在助力高效能治理上创新司法举措;深化制约监督,在推进高标准改革上贡献司法智慧;加强政治引领,在锻造高素质队伍上突出司法铸魂。
2023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牢记“三个务必”,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政治建设再加强;
二是进一步展现担当作为,推进服务大局再发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审判质效再提升;
四是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司法为民再加速;
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推进管党治警再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