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事人缠访、越级上访,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咸宁中院立案庭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全面推行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制度和院长预约接访制,旨在实现涉诉信访案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
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任务要求。3月16日,由分管院长主持,该庭牵头组织召开了中院机关落实信访评估预防制度工作推进会,各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今后每一起案件都要进行信访评估,明确是否存在信访风险,并根据情况确定信访等级;信访评估要做到环环相扣:在立案环节,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和矛盾纠纷性质,由立案庭对其可能发生的信访风险进行评估,填写“案件信访等级评估表”,随案移送业务庭;在审理阶段,审判人员根据立案庭提供的风险提示,密切关注当事人的言行、情绪,重新评估本部门工作环节的案件信访风险;在执行环节,执行法官要针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是否对执行存在明显的抵触等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形成新的信访风险。每一个环节的信访评估既是上一环节评估工作的延续,又是下一环节信访评估的开始。对排查出的案件,由立案庭集中进行登记,采取领导包案、定期催办等方式,确保及时化解。
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全市法院每半个月要向中院立案庭书面报送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立案庭汇总后逐月进行通报。3月份,中院立案庭经评估排查,认为在新收案件中2件一审案件、3件二审案件和1件申请再审案件存在信访风险,风险提示随案移送相关业务庭,其中2件已经中院民二庭调解结案。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排查出存在信访隐患案件98件,均已确定包案领导及包保庭室,正在积极化解中。
三是建立院长预约接访制,提升接访质量。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百姓诉求,根据院党组的工作部署,中院立案庭在完善院长集中接访制的同时,探索建立院长预约接访制。对非院长接访日群众来访,信访人坚持要求院长接访的,立案庭填写“院长预约接访登记表”报院长确定接访时间,然后通知信访人。3月6日,当事人乐某拉着横幅到中院上访,经立案庭和分管院长接待后,乐某仍坚称要见院长。该庭为其办理预约登记后,刘太平院长按照与当事人约定时间,于3月13日上午认真接待了乐某某,耐心倾听其反映诉求,并作了相应解答,乐某某对此很满意。截至目前,该庭已为3位信访人安排了院长预约接访,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采取上述举措后,来中院缠访、闹访、无理访等现象明显减少,信访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