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两评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咸宁市中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2012-04-01 16:40
来源: 本院
作者: 咸宁市中院    浏览: 666

为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两评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31日咸宁市中院在赤壁市法院审判庭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市法院邀请了赤壁市人大副主任施晓芳、政协副主席邓昌波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十余人参加观摩。咸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盛礼,赤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红斌及两级法院有关庭室负责人参加了观摩活动。

上午9时,上诉人赤壁市财政局与被上诉人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法庭由咸宁中院民三庭庭长陈望来、副庭长吴晓梅、审判员杨荣华组成合议庭。在法官的引导下,整个庭审井然有序,从上诉人宣读上诉状,被上诉人答辩,到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固定争议焦点,再到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最后是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案件休庭后,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咸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同志对此次二审庭审观摩活动高度重视,对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观摩旁听、合议庭组成人员、庭审活动所要达到的效果等亲自作了安排和部署,并委派分管副院长潘盛礼到赤壁现场指导。潘盛礼副院长向参加观摩的代表和委员介绍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他说,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咸宁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开展庭审与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争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今后我市法院将有计划地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亲临法庭,观摩庭审,多提宝贵意见。

旁听的代表和委员中多数人是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庭审现场,并且静下心来近距离旁听法院的庭审。他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受益匪浅,通过旁听了解到法院的审判程序和审判的规范性,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特别是提高了日常民事活动的证据意识,对法院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也有了全新的认识。政协委员黄红光说:“原来我听到社会上对法官办案的一些负面评价,通过参加此次旁听深刻认识到断案的难度。法官断案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我们应谨慎评价法院审判的案件,不能仅听片面之言,草率评价。”人大代表余朝阳说:“身临其境,才知‘包公’比我们想象的难当得多,此案如果调解不成最终判决的话,要让双方都服判的确是非常困难的事,作为人大代表,不仅要监督法院工作,也有责任正确引导舆论,为法院公正司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一位法律专业人士代表评价道:“庭审秩序井然,举证质证充分,焦点明确,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达到了‘有证据摆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的庭审目标,体现了审判的公开和透明,也体现了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