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安区法院成功调解3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600万元。3案合并调解,4家企业获生机。
六月中旬的一天,咸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梁劲松的案头,整齐摆放着3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材料。立案时,原被告4家企业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上均标注“黄色”等级,对应为:较大影响,这也意味着该纠纷对各方而言,已关乎生死存亡。
经深入审查,梁劲松法官发现,3家原告企业虽为独立起诉,但均因同一被告企业资金链断裂、董事长意外离世,陷入工程款无法收回的困境。法官意识到,若简单判决,被告企业极可能在强制执行下倒闭,原告企业也将面临欠款无法收回、血本无归的局面,4家企业的命运将雪上加霜。此时,法官没有机械司法,而是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观为指引,决定将3案合并调解,试图在法律框架内探寻破局的最优解。
调解初期,双方矛盾尖锐。原告企业代表拍着桌子坚持:“我们垫资施工,一分钱都不能少!”被告企业财务负责人则捧着空空如也的账本,声音颤抖:“水电费都快交不上了,拿什么还钱?”
为了能顺利促成调解,第一步就是确保各方对工程款金额无异议。法官与经办人员逐页核对图纸、验收记录,反复比对材料采购单与实际用量。在近百份资料的抽丝剥茧中,最终敲定了双方都信服的工程金额。
但付款时间与比例、利息问题又成了新的阻碍。原告企业急需资金周转,要求被告半年内付清全款,可被告企业账户已无可用资金。双方关于利息也是争执不下。
为打破僵局,梁劲松法官精准平衡双方利益,根据被告企业的资产情况和经营现状,设计了3种分期还款方案。他制作详细的对比图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告方分析各方案利弊,同时对被告企业严肃提醒,要求其积极盘活资产。经过十余次面对面协商和数十通电话沟通,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共识:被告企业于2029年前分5期完成全部还款,原告主动解除对被告企业的财产保全,为被告企业恢复经营创造条件。
这场纠纷尘埃落定,既让原告企业吃下“定心丸”,也为被告企业赢得了喘息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