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三):通城法院罗军
——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办案

2019-02-20 16:16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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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军

(通城法院政治处主任)

我叫罗军很高兴和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分享我的故事。我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咸宁市政法委评为“十大忠诚卫士”、被授予咸宁“最美基层干警”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4月荣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2016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我于1994年参加工作。那时候,我认为法官穿上制服、戴着大盖帽,不仅很神气,而且可以定夺案件的结局,好像胜败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后来,随着自己在办案时经历的那些事,我开始觉得自己很浅薄,特别是看过一些优秀法官的事迹后,更让我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更多的感悟,慢慢地明白了,要想获得群众的信任,公平与正义是法官的必修课。

那一年,2013年,我庭受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那是一个晚上,两辆对向行驶的车辆在会车过程中为避让对方,小货车将一对正在路上行走的父女撞伤,父亲当即昏迷。由于伤情过重,父亲被送到省人民医院治疗,随后其家属被告知伤者已成为植物人。

事故发生后7个月过去了,伤者胡某仍没有醒来,此时医疗费用已高达38万元,肇事司机黎某及其家人已垫付13万余元,表示无力再承担剩余费用,而伤者的儿女已将积蓄全部投进了医院,现在依然欠医院3万余元。为此,伤者家人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70余万元。

案情不复杂,作判决也不难,但我知道执行是我们法院工作中的大难题,特别是交通事故纠纷,标的额大,双方的对抗情绪也大,要想把一个赔偿标的数十万元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的可能性极小。所以在补偿受害者家庭的同时,让本就举步维艰的肇事者家庭不至于因为赔偿而支离破碎,便成了本案的重中之重。

   下午五点,法庭调查结束,我决定先调解。调解时,我抓住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的心理,先向原告阐述了如此巨额的赔偿费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履行的难度,希望原告放弃部分费用。再向被告小黎及其父亲黎某重申小胡兄妹花光所有积蓄挽救父亲,其孝举值得我们学习和宣扬。

直到晚上九点,在我们法庭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43万元。小黎说:卖房,卖掉房子也要给小胡他们43万元。

虽然原、被告两个家庭都不富裕,但是他们孝敬老人的美德,互相体谅、勇于承担责任的一言一行感动着我。

当天晚上,我真的是感悟颇深,回到家里反反复复睡不着,披起衣,打开电脑,我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愿小胡这样的孝顺能链接,愿小黎勇于担责的行为能复制。只有这样,我们的秩序才能安定,我们的执法环境才能优化,我们的社会才能发展……

考虑到小胡在省人民医院还欠着3万元的医疗费,我想去试试看医院能否减免这笔钱。妻子说:得了吧,别说武汉的大医院,就我们县医院也不会给你这个小法官面子呀。我说:能少点是点,尽自己的责任,大不了白跑一趟呗。

第一次去,我们扑了一个空,没找到领导。但我没有气馁,隔了一个星期再次到了省人民医院,我向吴院长详细介绍了案情,说了原告小胡的困难,请求减免部分费用。吴院长拉着我的手说:“像你们这样真正为民办事的法官现在不多见了,请通知家属直接办理出院手续吧!罗法官,你们这样为民,我剩下的费用我们医院不收了。”

我当时真的是太激动了,人间自有真情在啊!对我们来说,仅仅是多坐了几个小时的车,多说了几句话,却减轻了当事人3万元的负担……回家途中,我一直在想:“司法为民”,这不是一个光荣的口号,它不能仅仅悬挂在我们办公室的墙壁里,而应该印在我们每一位法官的心里!

那一年,2014年,我院立案庭登记了一起继承纠纷。原告赵老爷子的父亲曾在临终前以公证遗嘱的方式将房屋留给了赵老爷子,现在房屋被妹妹占了,便起诉妹妹返还遗产。

原告赵老爷子坐在我桌前时,我总觉得面熟,一交谈,原来是他是县电影院的退休职工,我开玩笑说:“老爷子,我小时候总想躲进电影院去,好几次被您揪着耳朵给赶出来了!”

赵老太在旁边听见可着急了:“您可千万不能记黑呀!”

“看您说的,”我乐得合不拢嘴,“小孩子懂什么事啊!”我赶紧安慰老太太。

当我们交谈完毕,准备送赵老夫妇出门时,赵老爷子拿起一个红包直往我口袋里塞,我坚决不收,可赵老爷子把红包扔在我的办公桌上就跑了。

说实话,这样递红包的事情以前我也遇见过,可我了解到赵老爷子身体不好,而且他总担心以前揪过我的耳朵,怕我对他有偏见,所以我就把红包夹在案卷中,打算等案件处理完了再还给他。

我仔细查看了相关材料,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是我县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于是我就在第二天前往原、被告各自所属单位,向单位负责人介绍了案情,打算凝聚单位的力量,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当事人又信任的优势来组织调解,尽量将矛盾有效控制。

果然,通过双方领导做工作,加上我及时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在两天内就达成了一致协议,兄妹俩和好如初。

案件顺利地调解后,我再次找到赵老爷子,老人家居然还是一脸的惶恐地问:“怎么,我妹妹又反悔了吗?”

我把红包退给赵老爷子,老人家却连连摆手,表示送出去的东西不能往回拿。

我说:“处理您的这个事情是我的本职工作,现在案件全部处理完了,请您收下本来就是您自己的钱吧!”

赵老爷子突然就激动了,七十岁的老人啊,竟然掉下眼泪来,嘴唇颤巍巍地:“真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啊……”

在如今的社会,有一种现象叫做“逢官必疑”。在这个案件中,赵老爷子就是担心着自己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给我送来红包。可是,我们不仅仅充分借助社会资源化解了矛盾,而且保证了公正廉洁司法,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

我在基层一线审判岗位上干了二十多年,深知基层百姓的艰苦,所以我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办案速度,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2018年7月,因工作需要我被调到办公室任职,华院长跟我说:“好好干,你现在是‘兵头将尾’,也是能够显你身手的。” 尽管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但我仍心系审判台。离开城关法庭时,我含泪抚摸着法袍,仔细地叠起来,放到我衣柜的最底层,但我仍然希望能够有一天重新穿上它,为了神圣的审判事业,奉献我微薄的力量!

谢谢大家!